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次
日本的教育制度
一、日本现行教育行政制度的原则和特点由宪法和《教育基本法》所决定。宪法宣称教育是人民的权利,规定依据民主政治的原则和地方自治的原则建构教育行政制度。日本的教育行政属于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合作型,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系统,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上,实行中央指导下的地方分权制。
二、日本教育行政体制
1.中央教育行政
日本现行的中央教育行政机构是文部科学省,为日本内阁的组成部分,其领导是文部大臣。文部大臣和文部科学省是主管教育行政的中央首长和行政机关。法律规定文部省的职能权限,主要是:
(1)为发展教育、学术和文化事业,进行调查研究并制定规划。
(2)就各级学校和教育机构的设施设备、人员配置、组织与教育内容规定标准。
(3)对地方教育委员会、地方行政机关,大学和其他教育、文化与科学机构提供指导和建议。
(4)管理由文部科学省设立的大学和其他教育、科学与文化机构,任命县和重要市的教育长或负责人,审定中小学教科书。
(5)对地方教育和其他教育、文化与科研机构提供经费补助。
2.地方教育行政
法律规定,地方教育由地方公共团体实行自治。日本的地方公共团体分为两纵 即都道府县和市町村。教育的行政机关为教育委员会,行政主管为教育长。地方设立的大学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和私立学校由地方政府管理,教育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发展基础教育,在人事、经费、设施设备、教育教学、课程内容和教师进修等方面对其所辖学校负责。
市町村教育长的任命领得到都道府县教委的认可,都道府县教育长的任命须得到文部大臣的认可。
日本教育体系的缺点
日本教育主要划分以下三个阶段:
小学校 (6年教育,6-12岁学生入读)
中学校 (3年教育,13-15岁学生入读)
高等学校 (3年教育,16-18岁学生入读)
日本的第一级至第九级的教育是义务教育。每年学年由4月1日开始,下年3月31日结束。每个学期之间会有假期。日本的小朋友以前星期一至五全日上课,星期六上半日课。不过,这制度由2002年起全面取消。不少老师仍在周末上班,他们亦必须在暑假(通常是8月)工作。
教育理念:
日本人对教育(特别是强制教育)抱有几个重要信念。他们认为所有学生有能力学习知识,学生的努力、坚持不懈、自律能力及非学术上的能力决定了学生的学业成就。所以,小学及初中学生不是根据他们的能力而编班授课,也不是适应各学生的差异。
日本全国性的学习范围让学生得到均衡和基本的教育。强制教育让学生得到一个同等学习的机会,而各学校的财政分配是相对性相同的。不过,这种制度被评为缺乏弹性、缺乏理解学生的特别需要和兴趣。日本教育在80年代进行了改革,新制度特别强调弹性、创意、表现自己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