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次
网上图片版权标记什么时候普及
您好:
您好!这个还是要考虑用途问题,如属于以下规定的十二种合理使用的情形,则不属于侵权: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如何正确认识版权声明标记
版权的英文名称为“Copyright”。我们经常会看到标有“©”的符号,指的就是版权标记。
版权标记是通知他人此作品已受版权保护并注明权利人的一种方式。
版权标记的规定来自美国版权法,在1989年3月1日之前,要在美国获得版权保护必须在发表作品的复制件上载有版权标记。
1989年3月1日,美国正式加入《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按照公约规定,版权保护不能受标记之类的手续限制,所以当美国加入伯尔尼公约时,废除了强制性版权标记的要求。
现在通行的国际做法是标注版权标记,这样可以清楚表明作品受版权保护,也可以使他人明确版权所有人,已成为国际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