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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语 版权登记-广告语版权登记申请程序是怎样

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


广告语 版权登记-广告语版权登记申请程序是怎样

广告语可以申请版权登记吗?广告语如何申请版权登记?
可以作为文字作品登记著作权(版权),但是必须要具有独创性。一般到所在地省级版权局或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办理著作权登记即可。
  版权登记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主要有: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要作者签字);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办理步骤一般为: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办理时限一般在30天左右。
  办理费用100元。
一句广告语可以登记版权吗?

广告语可以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经过了著作权登记的广告是有版权的。

广告语通常以文字为基础,例如:视觉类广告以文字内容为基础,结合图像、色彩等可视性要素结合,呈现出广告形式;包含听觉内容的广告亦以文字内容为基础,结合声音等听觉效果进行呈现。

对于以文字为基础的广告语,是否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应将其置于著作权法的保护框架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理论上来讲,只要具备独创性和可复制性,就可以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例如(2014)常民三初字第2号判决指出:“来艺星,你就是明星”广告语能传达艺星公司的经营信息,构思精巧,语言凝炼,高度概括了艺星公司的鲜明特点,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该广告语具有著作权文学作品的特征,应得到保护。

扩展资料: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作品的构成要件一般包括思想观念、表达、独创性三个方面。独创性,是指作品是作者独立创作而不是模仿或者抄袭他人作品而完成的,主要体现在作者对相关素材的取舍、选择、设计或组合上。

广告语如果仅仅是对产品或服务的性能、特点等进行描述而无独创性的,不能按作品寻求保护。


多个广告语能不能做一个版权登记?

关于广告语的保护,目前我国法律尚无明确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一些广告语会被法院认定为是具有著作权的文学作品而得到保护。但这样的广告语必须具有创造性和明显特征,能够直接充分地反映品牌特点和企业形象,如“美的空调,美的世界”、“椰风挡不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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