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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人身权的主要内容-人身权当中的身体权主

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


著作权人身权的主要内容-人身权当中的身体权主

人身权当中的身体权主要内容是什么?
人身权指与人身相联系或不可分离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亦称人身非财产权。
人身权与财产权共同构成了民法中的两大类基本民事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
人身权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错在使用权,不是使用权而是保护作品完整权。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人身权包括:

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

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扩展资料:

承认著作人身权的一般认为著作人身权具有不可转让性、永久性的特点。

1、不可转让性。

主张二元说的学者认为,著作财产权是可以转让的,而著作人身权则不可转让。如法国《著作权法》第6条规定:“作者有权使其姓名、资格和作品得到尊重。上述权利是人身权利。人身权利是终生的、不可转让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这是二元说的代表。

采用一元说的也认为著作人身权具有不可让与性。德国1965年《著作权法》第29条规定:“著作权除因处分之履行而转移,或遗产分割而转移于共同继承人;除此之外著作权不得转移。”我国《著作权法》虽对此无明文规定,但从《著作权法实施细则》中可以看出,其只规定了著作财产权可以转移,事实上也说明著作人身权是不能转移的。

2、永久性。著作权的保护期间分永久保护的无限主义和限定保护期间的有限主义两种。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有采取无限主义的,如前述法国《著作权法》第6条;也有采取有限主义的,如德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人身权仅及于著作人死亡的一定期间,该期间与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间相同。

我国《著作权法》第20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因此,我国采取的是无限主义原则。




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包括哪些内容?

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错在使用权,不是使用权而是保护作品完整权。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人身权包括:

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

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著作权人身权的主要内容-人身权当中的身体权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