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次
自己的著作权该怎么保护?
著作权是无须登记自动产生的,如果您能证明是自己创作的话无须任何登记和注册.
但是为了减少将来不必要的麻烦,建议您去"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去申请著作权(即版权)的保护.电话是:010-68003887.就在西直门内车公庄.
具体地址您可以到网上搜一下.另外,如果不在北京,可以在当地的版权局咨询和注册备案.
怎样保护自己的音乐作品著作权?
2004年年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两高司法解释”)正式施行。这次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应当视为刑法第217条规定的“复制发行”,即将“在线盗版”行为明确定性为侵犯著作权的犯罪行为。司法解释还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量化,如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次较大,应获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
目前,电信运营商在开发增值业务市场与合法使用信息内容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侵权行为和诉讼案件时有发生。电信运营商应采取有力措施预防侵权行为的发生,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不断增强依法经营的意识,提高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当前电信运营商加强网络著作权保护意识及防止自办网站侵权行为发生,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认真组织员工学习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2004年12月22日施行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增强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两高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未经著作权人授权,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应当视为刑法第217条规定的“复制发行”。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单位实施网络著作权犯罪,根据刑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属于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判处刑罚。
二是尽快对自办网站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发现网站上有未经合法权利人授权的内容(包括未经授权的音乐、电影、软件以及其他作品等)要及时取得授权,进行认真清除,重点审查自办网站提供下载服务和在线播放服务中的音乐作品是否经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确属未经授权擅自提供下载服务和在线播放服务的应立即停止和删除,以避免此类侵权纠纷引起的诉讼给企业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