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次
我注册了35类商标,可以用在外包装上吗?
不违法。
(一)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
商标的使用可以区别不同商品或服务最重要、最本质的功能和来源,引导消费者认牌购物或消费。在现代社会,同一商品的生产厂家成百上千,同一性能的服务比比皆是,消费者选择哪家的商品或服务呢?商标可以帮助消费者达到识别之目的。由于商标是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代表着生产者或经营者的信誉,因此,商标能起到引导消费者获得满意商品或服务的作用。
(二)注册商标是取得专用权的前提,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三)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信誉的载体
商标与其它知识产权权利一样,是企业的一项核心资产,通过商标的运作,可以为股东创造出超额利润或价值,2009年,中国品牌价值:海尔812亿、联想682亿,茅台300.38亿,青岛啤酒216.87亿,重庆长安汽车216.19亿。
(四)注册商标有利于企业品牌的宣传、推广及加大市场竞争的优势
有了商标,就可以将其作为广告宣传手段,以打开市场,扩大销路。既然商标作为一种标志,可以标志商标的质量和企业的信誉,它自然就成了一种广告手段。较之于广告,商标更具有经济性、灵活性和宣传面的广泛性。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多是记住商标,凭商标识别商品质量的优劣,即认牌购货。
35类商标能印在产品外包装上吗?
您好, 如果您已经申请商标注册登记,经批准拥有自己的商标所有权不会侵权,否则很可能被追究侵权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 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璜,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销售伪劣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