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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律师实务-律师实务

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


版权律师实务-律师实务

律师实务
,怎么理解?我说点我的看法,我的理解。 第一,律师实务是我们解决问题的手段。解决问题,这是律师实务的出发点和归宿,也是我们的目的所在。千万注意,我们是要解决问题的,而解决问题,对于律师来讲,一靠勇气,二靠智慧,智慧往往更重要。我们在上面说到知识。我们的知识面应当宽。但知识会老化,而只有智慧是长青的。所以一定要把我们的知识通过实践转化为智慧,它才长期有效、有用,才会出真知。所以,我们的律师实务如失智慧,就不可能完整地实现任务,就不易解决好问题。康德有句话非常精彩,他说,让我们勇敢地做一个智者吧。贝多芬的名片上只印着六字衔:“智慧的所有者”。他不印音乐家,印的是“智慧的所有者”。这些大师们的思想观念,对于我们应该有启示。 第二点,律师实务是研究细节的学科。没有细节,“事实”会虚;没有细节,证据极易失据。朋友们在这方面肯定有丰富的经验,不多啰嗦。 第三点,律师实务是传达心灵的一种艺术。律师应该是对公平,对正义,对良知充满激情并善于传达激情的人。什么是激情?大喊大嚷,汹涌澎湃,可能是激情。但是请注意,沉静、平和又何尝不是激情的反映呢。关键在内涵,不在形式。秋瑾一句“秋风秋雨愁煞人”,何尝不是激情。大家都知道,伽利略是跪着听宣判的人,听完宣判,他站起来的时候,情难自禁地、喃喃地细语一句:“地球还是在转动啊!”你判了我死刑,我还是要坚持哥白尼学说,地球依然在转啊。这叫激情,充满了激情。不知道这样说有没有道理,总之我认为我们干事业,第一,应该有激情。第二,对于激情应当有比较适当的把握。应当怎么把握呢?我有一些体会,第一,我们的激情应当源于对客观事物的周密观察,应当源于对弱者的同情和救济,把这两者集中起来,就是人们常说的“明其道”。明道,心中会焕发愿望,才能有激情。其次,我们的激情一定是基于对真善美的追求,一定是基于我们怀有一种正义和良知的情操,而且要敢于为此而献身,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不计其功”。明其道而不计其功,才可能产生激情。这点理解,不知道对不对,供大家考虑。这是我对律师实务这个概念的第三点思考,它是传达心灵的一种艺术。 第四点,律师实务是维护人权的重要武器,这点在此时此刻的中国大陆特别重要。 第五点,我们的律师实务是法治规范和法治秩序的支柱。我们一定是推进法、实行宪政的动力,对此要当仁不让。以上五点就是律师实务应当包含的本质和内容。
《律师实务》的试题及其答案
那些东西都是夸夸其谈的,没有多大用哦。多参与办理案件,多向前辈律师请教,多与同辈律师交流才是最有用的。你很有上进心,可以交个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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