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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北京-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寄

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北京-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寄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寄来一份合同,是签好还是不签的好?
签了好,因为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能保护音乐著作权,是专门维护作曲者、作词者和其他音乐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非营利性机构,是由版权局和中国音乐家协会共同发起成立的中国大陆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业务范围
  1.为集体管理的目的进行音乐作品的登记和有关信息的收集;
  2.就本协会管理的音乐作品的使用与使用者签订合同;
  3.就本协会管理的音乐作品的使用向使用者发放许可证;
  4.就本协会管理的音乐作品的使用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
  5.向音乐著作权人分配报酬;
  6.为集体管理的目的与音乐作品的使用者协商使用费的标准; 7.对侵犯本协会管理的音乐著作权的行为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处罚或提起法律诉讼及仲裁等;
  8.促进中国大陆地区音乐作品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受到保护以及外国(地区)音乐作品在中国大陆地区受到保护,并为此目的与外国(地区)同类机构签订相互代理协议;
  9.发展与音乐作品使用者合作关系,促进音乐著作权保护水平的不断提高,并积极向立法机关和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建议;
  10.增进音乐著作权人对著作权保护的了解,为音乐著作权人提供有关的咨询和法律服务;
  11.促进音乐创作条件的改善并为此目的开展与音乐著作权人有关的奖励和福利项目;
  12.开展其他与协会宗旨一致的活动。上述活动,均以协会的名义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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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著作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11.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由版权局和中国音乐家协会发起成立的音乐著作权管理组织,维护作曲者、作词者和其他音乐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非营利性机构。
12中国古代最著名的音乐机构
汉武帝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所设立的乐府。“乐府”如同现代的歌咏团,协律都尉是该机构的业务领导人。乐府专业工作者将从赵、秦、楚等地区收集来的地方民歌进行整理、加工,然后由协律都尉谱成新曲,教给乐人歌唱,供宫迁帝后王妃、公伐将相等人观赏。“乐府”最繁盛时人员达800多人,他们大多是的音乐家、文学家和民间艺人。这种音乐机构是汉代经济水平发展到一定高度的背景下,文化相随发展的产物。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国际合作
签了好,因为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能保护音乐著作权,是专门维护作曲者、作词者和其他音乐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非营利性机构,是由版权局和中国音乐家协会共同发起成立的中国大陆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北京-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