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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新闻版权侵权-网站转载新闻类文章和百度的

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


图片新闻版权侵权-网站转载新闻类文章和百度的

网站转载新闻类文章和百度的图片是否侵权?
转载别的网站的新闻是否违法,需要分析具体情况:
1、如果仅仅是包含单纯事实消息的时事新闻,根据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不享有版权,但是根据人民法院2002年出台的《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第十六条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传播的单纯事实消息属于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时事新闻。所以传播报道他人采编的时事新闻,应当注明出处。这样就不会承担侵权责任了。
2、除时事新闻以外的新闻作品,如新闻摄影,时事性文章,通讯等并没有被排除保护。所以,转载这类新闻作品要征得版权人的同意。未经版权人同意的,涉嫌侵权。
如今网络新闻侵权泛滥,对于传统媒体的冲击已经很大了。个人建议谨慎起见还是需要获得平台的授权。或者你也可以在鲸版权、维权骑士上注册账号,对自己的作品进行版权登记,开展版权保护。
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时怎样使用网上找来图片而不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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