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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案件怎么收费标准-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件

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


著作权的案件怎么收费标准-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件

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件法院管辖如何确定?
著作权诉讼中的证据有很多,物证、书证、鉴定意见、当事人陈述、电子证据、视听资料等等,由于著作权诉讼的特点,大多以传播方式来控制做的传播,因此,在作品的发表、复制、发行、出租、信息网络传播等环节,表现的著作权诉讼最为突出,而且侵权证据,就电子证据而言容易毁灭,因此保全公证比较重要。

普通的著作权案件诉讼费用缴纳,按照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缴纳办法》来确定:
1、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2、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刑事案件无需缴纳。
关于著作权诉讼案件,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决
一般来说,著作权案件的受理费按诉讼标的进行计算。其他诉讼费用是指除了案件受理费用之外,还应缴纳在诉讼中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勘验、鉴定、公告、翻译(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交出的费用。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所实际支出的费用以及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费用。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被告提出反诉的,应预交反诉的诉讼费用。申请执行由申请人预交。如当事人有困难,可向法院申请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或免交。是否准许,由法院审查后决定。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人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由当事人按照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撤诉的案件由原告承担,其中案件受理费减半征收。驳回起诉的案子,费用由起诉人负担。
著作权纠纷案件中,权利人的损失如何计算?
现代社会,人们越来越注重自身的权益。著作权是著作人所享有的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还有一些人没有经过允许就使用,侵犯了他人的权益。那么著作权侵权案件怎样处理呢?著作权侵权案件怎样处理根据著作权保护的特点,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可分为以下几步:1.对原告作品的分析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著作权的产生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著作权即告产生。因此,与专利、商标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不同,著作权侵权认定还涉及到权利的有效性问题。?一部拥有有效著作权的作品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具备独创性;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只要有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原告作品就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这样,被告当然未侵权。如果原告作品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则该作品享受著作权法保护。2.对被控侵权作品及被告使用方式的分析对被控侵权作品的分析,可适用以下两个标准:一是接触,即接触前一作品的机会;二是实质相似,即应受著作权保护部分实质相似。其中,后者是认定的重点。在认定原、被告的作品是否实质相似时,应将原告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部分与被告作品的相应部分进行对比,判定两者是否实质相似。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在认定原、被告作品之间是否存在实质性相似方面也有过成功的案例。例如,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在《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一书侵权纠纷案中,通过肯定被告作品的独创性,即否定被告作品与原告作品间的实质性相似,从而判定被告未侵权。如果被告的行为属于使用作品的行为,那么,就需要对被告的使用方式进行分析。有关的知识产权法律对使用方式规定了不同的含义。如在专利法中指的是实施,即将某项专利运用于产业,按说明制造出相同的产品或者使用相同的方法;与之相对立,在著作权法中指的是复制,即以印刷、复印等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者多份。当某一客体(如实用艺术品或外观设计作品)受到专利法与著作权法的不同角度的保护时,尤其应注意区分实施与复制这两种不同的使用方式,不同的使用方式构成不同类型的侵权行为。对于复制这种最普遍的使用作品的方式,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进行施工、生产工业品,不属于著作权法所指的复制。由此可知,在我国,将平面作品以立体形式再现不构成对平面作品的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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