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次
著作权法除了保护著作权还保护什么?著作权法第四...
1、你说的是承租公房的情况?
2、公房的所有权在单位或房管局,承租人只有使用权,而且是否为公房设定使用权、使用权的内容和期限、使用方式等都应由公房所有人决定并与承租人协商一致,公房使用权的内容,一般会以政策、文件或协议方式事先约定。
3、“这样是否侵害到住户的使用权?”:
(1)是否侵犯使用权,要看当初协议或是公房使用政策的相关规定或约定:如果违反了规定或约定,就是侵犯使用权;如果没有违反、而是按约定或规定办理的,就不是侵权。
(2)如果当初没有约定或是规定:由双方协商确定过渡期的补偿,一般情况下应适当给予补偿。
4、“住户有没有法律依据可以拒绝搬走?”:我认为没有,因为使用权是不完全物权,必须受所有权的约束和限制。
5、“具体在第几条第几款! 这个一定要说明!”:很难说明,因为这是公房所有人和使用人自行约定的事项,不是法律应规定的内容。
可以参考的规定有:
(1)《物权法》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第四十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侵权要符合四要素条件,请问在哪部法律上,第几条?
1、你说的是承租公房的情况?
2、公房的所有权在单位或房管局,承租人只有使用权,而且是否为公房设定使用权、使用权的内容和期限、使用方式等都应由公房所有人决定并与承租人协商一致,公房使用权的内容,一般会以政策、文件或协议方式事先约定。
3、“这样是否侵害到住户的使用权?”:
(1)是否侵犯使用权,要看当初协议或是公房使用政策的相关规定或约定:如果违反了规定或约定,就是侵犯使用权;如果没有违反、而是按约定或规定办理的,就不是侵权。
(2)如果当初没有约定或是规定:由双方协商确定过渡期的补偿,一般情况下应适当给予补偿。
4、“住户有没有法律依据可以拒绝搬走?”:我认为没有,因为使用权是不完全物权,必须受所有权的约束和限制。
5、“具体在第几条第几款! 这个一定要说明!”:很难说明,因为这是公房所有人和使用人自行约定的事项,不是法律应规定的内容。
可以参考的规定有:
(1)《物权法》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第四十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