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次
世界各主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少
把版权贸易从实物贸易的概念中单列出来,当然是因为版权贸易有其自身的相对复杂的因素。版权是属于知识产权这种无形财产权概念范畴内的,与物权相比有许多独特之处,从事版权贸易工作,就必须了解版权贸易过程中有关的版权法律知识。
找到版权所有人是版权贸易的第一步。实物贸易中当然首先要找到该货物的所有权人,然后谈判如何以价格购入并利用该货物限度获利;要开展版权贸易,第一要着也是去找版权所有人,而后才能谈到如何从其手里购得其作品的版权,或者是征得其作品在本地的许e79fa5e9819331333361303133可使用,或者干脆买断,令其转让作品的版权到自己手里,然后再通过对获得了版权的作品充分开发来获得利润。
按照我国的著作权法和世界上多数的版权法、以及《伯尔尼公约》中的规定,通常情况下版权归作者所有,在作品上署名的应当是作者。按照《世界版权公约》、《罗马公约》的有关规定,在图书版权页上,在符号以及出版年份后的就是版权所有人名称,录音制品的外包装上跟在符号以及出版年份后的是版权所有人名称。
但是未必作品的版权就一定在作者手里。英美法系中版权不在作者手里的情况很普遍,比如美国的电影公司通常会按照法律将某部畅销小说的版权买断,从而成为该作品的版权所有人,英国的一些作家会根据法律将自己的作品完全转让给某代理人,从而使代理人可以完全行使该作品版权的经济权利,作者自己只一次性从代理人那里获得高额报酬而已。我国2001年10月通过的新著作权法中增加了版权可以转让的规定,意味着作品的作者可以依照法律将自己的作品版权卖断给他人,作品使用者也可以通过买断方式从作者手里获得其作品版权的所有。
另外,即使该作者是版权所有人,却又不一定是的版权所有人,或者不是完全的版权所有人。比如多数法律规定合作作品的版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作为共同版权人之一并无权利单独签订版权的许可或者转让合同,再比如演绎作品,即使取得了演绎作品版权人的许可,在取得原作品版权所有人的双重许可前仍不能使用该作品,至于录音制品的复制发行权利许可转让等,还要考虑到该制品权利人之外的原作品版权所有人、表演者等人的权利制约。假使国内某唱片公司想出版发行国外某歌星唱片专辑,不但要取得该唱片公司的授权,还要确认该唱片公司是否可以代行专辑内的词曲作者、演唱者的权利,否则该唱片公司是无权与你签订许可合同的。
找到版权所有人后,便要开始考虑如何签订版权许可或转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