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次
汇编作品是指什么,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怎么确定
根据我国《著作权百法》的规定,版权局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的管理工作;各地方基层的版权局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著作权管理。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业务上接受版权局的指导。
为有效开展著作权保护工度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的计划单列市、地级市相继设立了版权局(处)。根据目前情况,各地知版权局(处)的职责大体相同,主要包括:
1.负责著作权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地区的贯彻实施;
2.查处本行政区域发生的著作权侵权案件;
3.负责审批本地区的版权服务机构;
4.负责指导本地区的版权贸易、对外版权交流活动;
5.负责本地区的著作权宣传普道及工作;
6.承办版权局委托其进行的其他工作等。
著作权客体是指什么?
著作权的客体,是指在著作权法律关系中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著作权客体是智力成果,但是它保护的智力成果仅仅涉及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智力成果,也称为作品。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对作品的概念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作为著作权法中的作品应当具备以下几个主要条件:
作品应当是思想或情感的表现任何文学、艺术和科学创作成果都必须能够表现一定的思想和情感,如不具备这种功能即不能视为作品,如路标、商品说明书等。
作品必须具有客观的表现形式文e79fa5e9819331333431346362学、艺术和科学创作的成果必须以文字、图形、声音、色彩、符号、造型等一定客观形式表现出来,被他人通过感官感知其存在,才能成为作品。
作品的客观表现形式具有独创性v独创性是作品取得著作权的首要条件。作品必须是作者创造性智力劳动的成果,是作者通过自己的独立构思,运用自己的创作技巧和方法,反映自己个性和特点创作出来的。著作权法所需求的独创性与专利的创造性要求是不同的。后者要求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中反映的技术思想是优于已有技术,而且具有首创性。而著作权法要求的独创性,只要作品是作者自己创作完成的,就具备了这种独创性,并不要求作品的艺术、科学、社会价值等方面符合一定的条件或达到一定的水准。作品的独创性要求仅体现在作品的表现形式方面。作品所反映的思想,可以是重复再现以往的,也可以是与他人作品的思想相同或雷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