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次
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有什么不同
我国《著作权法》第21条对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作了明确的规定: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没有限制,即使作者死亡后,他人也不得侵犯;而作品的发表权,因其是著作财产权产生的前提,如果受永久保护,恐怕不利于作品的利用和公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故发表权的保护有限制,保护期限是自然人作zhidao品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法人及社会组织作品、职务作品、演绎作品、影视作品为发表后的50年。
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现分述如下:
一、公民的作品。
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从创作完成之日起,截止于公民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公民之间的合作作品,截止于一个创作人死亡之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发表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没有发表的,不再享有保护期。
三、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获取报酬的权利,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发表之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享有保护期。
四、出版者享有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出版后第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五、表演者的身体权、保护演出形象不受歪曲权不受限制许可现场直播、公开传送其表演、录音录像、复制、7a64e4b893e5b19e31333337616535发行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和信息网络传播表演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制作完成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七、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广播、转播节目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播放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著作权中的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现分述如下:
一、公民的作品。
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从创作完成之日起,截止于公民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公民之间的合作作品,截止于一个创作人死亡之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