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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文献】中国专利文献简介

发布日期:2023-02-25 浏览次数:


【专利文献】中国专利文献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于1985年4月1日起施行,并于1992年、2000年、2008年进行了三次修订,目前实施的是第三次修订后的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对发明专利实行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二十年;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则实行初步审查,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十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法定程序中予以公布或公告,并由此产生了各种不同类型的专利文献。

  一、中国专利文献种类

  中国专利文献主要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法定程序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和公告的授权专利文件:

  1. 公布

  指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后,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8个月期满时的公布或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提前进行的公布。

  2. 公告

  指对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授予发明专利权时的授权公告;对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外观设计专利权时的授权公告;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部分无效宣告的公告。

  二、中国专利文献种类代码

  为了完整、准确地标识不同种类的专利文献,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应将中国国家代码CN、专利文献号、专利文献种类标识代码联合使用。排列顺序为:国家代码CN、专利文献号、专利文献种类标识代码。如果需要,可以在国家代码CN、专利文献号、专利文献种类标识代码之间分别使用1位单字节空格。如下所示:

  CN XXXXXXXXX A; CN XXXXXXXXX B; CN XXXXXXXXX C

  CN XXXXXXXXX U; CN XXXXXXXXX Y; CN XXXXXXXXX S

  其中,专利文献种类标识代码是以一个大写英文字母,或者一个大写英文字母与一位阿拉伯数字的组合表示,单纯数字不能作为专利文献种类标识代码使用。目前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出版的专利文献种类代码如下表:

  参考文献

  ZC 0008-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行业标准-专利文献种类标识代码标准[S]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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