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2-25 浏览次数:次
平顶山市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连续三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县(市、区)奖励标准,市财政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辽宁省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进行奖补,最高可奖励30万元。对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配套奖补,各市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同时给予省市两级财政高新技术企业奖补。
联系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15998557370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以上就是关于《平顶山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多少钱?申报条件是什么》相关内容,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辽宁集群智慧云企服知识产权成立于2005年,至今已有17年发展历史,提供、、、等多项服务,助力于企业发展。咨询热线:15998557370(微信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