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对专精特新企业奖励政策以及申报条件_集群智慧云企服
高企申报

许昌市对专精特新企业奖励政策以及申报条件

发布日期:2023-02-25 浏览次数:


许昌市对专精特新企业奖励政策以及申报条件

许昌市对专精特新企业奖励政策

许昌市为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参考依据:《许昌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

许昌市专精特新企业申报辅导

联系电话:15998557370

服务优势:专业团队、3对1服务、上门辅导、多年经验

许昌市专精特新企业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

  1. 在市内工商注册登记存续2年以上;

  2. 近两年营业收入均不少于300万元;

  3. 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

(辽宁省内因受疫情、水灾影响,《管理办法》中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速暂不作 为今年申报省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的必要条件)

专项条件:

  1. 专业化:主营业务收入占本企业营业收入的70%以上;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近两年内主持或者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大企业或龙头企业配套生产关键零部件、元器件;

  2. 精细化:企业采用流程化、标准化和信息化等方式使组织管理精确、高效、协同,实现精细化生产、管理和服务;主攻某一特殊的客户群、某一产品的细分区段,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且细分市场占有率在全省前5位;

  3. 特色化: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或先进知识,拥有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2项以上(含2项)、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5项以上(含5项);企业获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标杆、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等荣誉(称号)1项以上;

  4. 新颖化:拥有强大原创能力、创新活力和价值潜力,采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资源的嫁接,对产品和服务提供的手段、形式、渠道进行创新;具有一定规模的估值和融资吸引力,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经济发展特征。

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报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 企业:

  1. 近三年发生生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重特大事故;

  2.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有偷税漏税等重大违法行为。

以上就是辽宁集群智慧云企服知识产权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许昌市对专精特新企业奖励政策以及申报条件】相关内容,如果想了解更多项目知识,可以关注辽宁集群智慧云企服知识产权官网,或直接拨打免费咨询热线:15998557370

以上就是关于《许昌市对专精特新企业奖励政策以及申报条件》相关内容,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辽宁集群智慧云企服知识产权成立于2005年,至今已有17年发展历史,提供、、、等多项服务,助力于企业发展。咨询热线:15998557370(微信同步)


许昌市对专精特新企业奖励政策以及申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