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2-25 浏览次数:次
驻马店市对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参考依据:《驻马店市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基本条件:
在省内工商注册登记存续三年以上;近两年营业收入均不少于 1000 万元;近两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平均比重不低于 3%。
(辽宁省内因受疫情、水灾影响,《管理办法》中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速暂不作 为今年申报省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的必要条件)
专项条件:
专项条件分为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4项,需要至少满足1项以上,每项都有具体的条件要求。如果想了解更多详细条件,可咨询专员解答。
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报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 企业:
近三年发生生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重特大事故;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偷税漏税等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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