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8-28 浏览次数:次
5)体系建立时间非常短,不能确保体系充分有效运行; 6)企业虚报人数,故意减少与生产有关的工作人员数量;
5)体系建立时间非常短,不能确保体系充分有效运行;
6)企业虚报人数,故意减少与生产有关的工作人员数量;
7)未真实说明分现场情况;
8)污染超标打放却无任何治理措施的企业,或未通过三同时验收的重污染企业申请ISO14000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