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04 浏览次数:次
证据目录是??
提问者,在商标行政纠纷案件中第三人出庭需要提交哪些证据?具体看是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还是商标撤销行政纠纷。一般作为攻方需要提供商标知名度证据补强行政程序中证据证明力,作为守方一般要提供商标不近似或自己通过使用商标已经获得知名度的证据来补强行政程序中证据证明力。
商标使用证据: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4年5月1日施行)第四十八条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当事人可以提供下列证据证明商标知名度:
(一)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销售量、销售收入、市场份额、销售区域、利税的事实;
(二)该商标被持续使用时间的事实;
(三)涉及该商标的宣传或者促销活动的方式、持续时间、程度、资金投入和地域范围的事实;
(四)该商标享有市场声誉的事实;
(五)该商标知名的其他事实,包括曾被侵权并受到保护的情况、市场调查报告、专门评估机构出具的能够客观反映该商标市场价值的报告、行业协会出具的涉及该商标的有关资料等。
前款所涉及的商标使用的时间、范围、方式等事实,可以包括其核准注册前持续使用的情形。
法律帮帮分享:商标诉讼证据收集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商标诉讼如何收集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确立的当事人举证责任制度,除属于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外,商标诉讼证据主要由当事人提供。因此,发生商标权益纠纷后,采取有效、便捷的证据收集方法,收集能支持其主张的有力证据,是当事人的首要任务。商标诉讼中的绝大多数证据是由当事人自己收集的,这是民事诉讼的特点。商标所有人要证明侵权人的侵权事实成立,须有一定的与诉讼请求相对应的证据。从权利人要启动诉讼讲,也要有起码的认定被告侵权的初步证据,否则,影响诉讼的启动和继续深入进行。二、商标诉讼收集哪些证据当事人要针对案件的不同特点收集以下证据:(一)证明自己是权利人及权利范围的证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原告应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者。如在商标侵权诉讼中,原告应是被侵犯商标权的商标所有人,或商标的独占、排他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等。(二)证明商标权侵权行为发生及危害程度的证据。这是商标权侵权诉讼关键的证据之一,也是较难收集的证据。目的是通过取证,让已经发生的,或正在发生的商标权侵权行为以证据的形式固定下来,以便在法庭上“再现”侵权之事实。(三)证明侵权人身份的证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须有明确的被告。该被告须是侵权行为的实施者。对被诉的侵权企业(或个人)真实的全称、住所地或主要营业地,等等,都须完整和准确地证实,并取得相关的证据材料。(四)证明侵权行为地的证据。侵权行为地是确定管辖法院的依据,证明侵权行为地的证据对认定侵权行为也起着证明或佐证的作用,侵权行为地分为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行为结果地。当两者不一致时,就需要收集两地的证据。(五)证明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证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 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上 述两方面的证据,涉及到赔偿数额的确定。(六)被侵权商标知名度或者受保护的记录证据,这些证据涉及被侵权商标是否具备认定为的条件。(七)类似商品,近似商标等其他方面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