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04 浏览次数:次
工会在企业集体协商中能够发挥哪些作用
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共五个步骤,十六个规范动作。
一、产生代表
(一)产生协商代表。企业方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指定。职工方代表由工会推荐,经职代会、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协商双方代表人数应当对等,一般为3-7人。
(二)确定首席代表。企业方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书面委托的其他人员担任。职工方首席代表由工会主席或书面委托的其他协商代表担任。
(三)聘请代表。双方首席代表均可以书面委托社会专业人士担任本方代表,人数不超过本方代表的三分之一。
(四)培训协商代表。对协商代表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资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认识,明确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机制和支付机制,目的是从制度上维护职工权益、保障职工共享企业改革发展成果,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和谐发展。
二、启动要约
(五)提出协商要约。企业劳资双方都可以提出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向对方提交工资协商要约书,提出工资集体协商的时间、地点、内容,写明协商代表、本方协商代表身份、资格证明材料及需要对方提供的情况等。
(六)要约答复。一方接到要约书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对方。
(七)向上级工会报告。在协商前的5个工作日,由企业工会向上级工会报告。
三、协商准备
(八)搜集各方面意见。职工方召开工会小组会、座谈会等,广泛听取职工对本次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
(九)准备协商资料。协商双方搜集协商所需的相关资料。如: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及有关经济指标、本地区、同行业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当地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消费价格指数等。
(十)确定协商重点。要坚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较大企业、效益较好的企业可以就多项内容进行协商;效益较差的企业,可以就一项或几项内容进行协商。
(十一)进行协调沟通。双方就协商中的重点问题互相协商沟通,力争使协商重点接近一致,为平等协商做好准备。
四、正式协商
(十二)履行协商程序。工资集体协商采取会议协商形式。双方首席代表轮流担任协商会议执行主席。协商双方就商谈事项发表各自的意见,进行充分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工资集体合同草案。
(十三)申请协调。按规定期效,多次协商仍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协商一方或双方可以向工资集体协商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协调。
五、审议审查
(十四)审议通过草案。职工工资集体合同草案应提交企业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