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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确权商标是否可以宣判-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

发布日期:2022-11-04 浏览次数:


未确权商标是否可以宣判-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

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属于司法解释吗

您好,该意见不属于司2113法5261解释。司法解释是法律解释的一种,属于正式4102解释、有权解释。司法机关对法1653律、法规的具体应用问题所做的说明。在国内,司法解释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司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不可以与其上位法即宪法和法律相冲突。法院判决时可以直接引用司法解释。

《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虽然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但并非对法律、法规的具体应用问题所做的说明,只是审判的指导意见。区分是否是司法解释可以从“发文字号”区别,以下两个文件举例说明:

一、【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法发〔2010〕12号

【颁布时间】2010-4-20

二、【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法释〔2017〕2号

【颁布时间】2017-1-10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商标转让法律上有什么规定

1,需要注意的事情是文件一定写仔细,转让受让方的信准确2,如果不是自己去商标局办理转让方和受让方都需要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并且都需要填写代理委托书3,营业执照要加盖公章如果是自然人的话需要签字确认4,如果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地址发生过变更的话,要先办理商标变更再办理商标转让5,如果章戳发生过变化,建议客户先办理商标转让公证,这样成功的几率会比较大6,如果转让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要一并转让,已防止后期出现商标转让补正的情况

如果一商标在诉讼过程中被行政认定(非司法认定)为驰名商标,这种认定在该诉讼中是否有效力

有效力驰名商标的认定有三种方式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及法院的认定。

如果一商标在诉讼过程中被行政认定(非司法认定)为驰名商标,这种认定在该诉讼中是否有效力

行政对诉讼过程中的原告是的证据!如果原告提供了这种证据,法院会在判中认定被告构成了商标侵权,并且有可能会在判决解释中认可原告的商标被行政确认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事实。如果判决后才出现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事实,且判决对原告方不利,原告可以以该新证据作为依据再次起诉。如果判决未认定原告持有的商标为驰名商标,原告还可以申请对该案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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