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名词的商标使用-直接表示商品名称的名词能
发布日期:2022-11-04 浏览次数:次
如果用到商标名词是不是加tm就不侵权
你商标申请关键在于全、专业的风险评估。我们也可以提供商标查询,您可以自行检索。
商标申请流程:商标注册一般分为个人和公司申请两种。个人申请所需文件: (1)身份证复印件(需签名);(2)个体户执照复印件 ;(3)商标注册申请书;(4)委托代理机构的需要提供委托书。公司申请所需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盖章) 2、商标注册申请书;3、委托代理机构的需要提供委托书。流程总的来说大概需要14-16个月左右,其中,受理通知书(1-2个月左右), 实质审查(9个月) ,公告(3个月), 发证(2个月左右) 。
商标起名、商标设计、商标检索、商标申请、变更、转让、续展、异议、侵权诉讼等,您还可以询问我们:
直接表示商品名称的名词能否作为商标注册?求解答根据《商标法》第4条规自然人、法者其他组织对其、制造、加工、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自然人有权就使用的商标申请注册,但不是所有的商标都可以作为注册商标
。 《商标法》第11条第1款第二项规定,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这一项实际上是禁止以商品本身的特点作为该商品的商标。就同一种商品而言,其原料、功能、用途等特点是一致的,因此,用商品的特点作为商标,不具备识别不同生产者的显著特征,因此直接表示商品名称的名词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如何查询商标局确定的通用名词《中华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2)同外国的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统一的除外;(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特点的;(三)缺乏显著特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