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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预驳回-商标的部分驳回和全部驳回的区别

发布日期:2022-11-04 浏览次数:


商标预驳回-商标的部分驳回和全部驳回的区别

商标被驳回来了怎么办
对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公告时,坚持申请在先、在先为辅的原则。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六条 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驳回申请决定、不予注册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复审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驳回申请决定、不予注册决定或者复审决定生效。
商标被驳回怎么办?
商标驳回并不意味着这个商标就一点儿希望没,根据商标局的驳回理由来是因为近似、没有显著性还是其它违反商标法的情形。因为商标是人为审查的,每个人对审查标准的掌握是有差异的,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能够向商评委提起复审。
商标被驳回了怎么办?
商标驳回并不意味着这个商标就一点儿希望没,根据商标局的驳回理由来是因为近似、没有显著性还是其它违反商标法的情形。因为商标是人为审查的,每个人对审查标准的掌握是有差异的,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能够向商评委提起复审。
商标的部分驳回和全部驳回的区别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商标,商标局应当书知申请人。这里分为商标驳商标部回。《商标法》“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驳回——全称“商标驳回通知书”,指商标在指定使用商品/服务上全部驳回。换言之,如果自收到通知书15日内放弃复审,该商标注册申请失败。

商标部分驳回——全称“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指商标在指定使用商品/服务上部分与在先申请中、初步审定并公告、已注销不满1年、已注册的商标近似,换言之商标注册申请成功一半。

如果自收到通知书15日内放弃复审,通过的部分会自动初步审定并公告(公告期3个月),结束之后可以取得商标注册证书;如果自收到通知书15日内申请复审,针对被驳回部分提交复审申请时一并提交商标分割申请,原商标将生成新的申请号并初步审定并公告(公告期3个月结束之后便可以拿到商标注册证书),剩下指定的商品或服务商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复审成功之后经过公告期也能拿到一份商标注册证书。


商标预驳回-商标的部分驳回和全部驳回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