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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的保全-如何办理注册商标的财产保全

发布日期:2022-11-06 浏览次数:


注册商标的保全-如何办理注册商标的财产保全

如何办理注册商标的财产保全
知委会为您解答:
权的财全问题:
1、财产的内容
注册商标专用权属于财产,因此对其采取保全措施的内容较有形财产的保全更为复杂。根据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注册商标权进行财产保全的解释》规定,财产保全的内容主要包括:商标转让、变更、注销、质押等事项。也就是法院限制权利人不能行使商标转让、变更、注销、质押等权利。对于使用权法律并没有明确限制,商标权人仍然可以在核准的范围内使用。
2、保全的方式
商标局负责全国商标的审查核准和使用管理,因此法院对注册商标采取保全措施,必须通过商标局予以协助执行。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需要对商标权进行保全,应当向商标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载明要求商标局协助保全的商标名称、注册人、注册证号码、保全期限以及协助执行保全的内容,即禁止转让、变更、注销商标、质押等事项。
3、保全期限
对注册商标的保全期限一次不得超过6个月,自商标局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之日起计算。如果仍然需要对该商标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向商标局重新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继续保全。否则,视为自动解除对该商标的财产保全。
4、不得重复保全
人民法院《财产保全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对已经进行保全的注册商标权,不得重复进行保全。法院在向商标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中应明确具体的提出要求保全的商标相关信息,以便于判断不同法院对同一注册商标进行保全是否属于重复查封。
如何办理注册商标的财产保全
一、简要说明
人院要对注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标局办理财产手续。
二、办理步骤
法院执行人员携带有关书件直接到商标局变更续展处办理
三、财产保全书件的准备
(一)根据人民法院2001年1月21日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对注册商标权进行财产保全的解释》,人民法院请求商标局对注册商标权实施财产保全措施的,应提交以下书件:
1、协助执行通知书;
2、有关民事裁定书、判决书;
3、法院介绍执行人员前来对注册商标进行财产保全的介绍信;
4、执行人员的证件。
(二)具体要求
1、所有书件应当字迹工整、清晰,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字机打印。
2、协助执行通知书应载明要求商标局协助保全的注册商标的名称、注册人、注册证号码、保全期限以及对注册商标进行保全的内容,包括禁止转让、注销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事项和办理商标权质押登记等事项。


注册商标的保全-如何办理注册商标的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