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06 浏览次数:次

什么是商标使用许可?
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或其授权的人将注册商可他人使用,被许可使用人支付使用费的行商标权人或其授权的人为许可人,另一方为被许可人。许可使用后,许可人并不丧失商标权,被许可人只取得使用权。商标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是一种租借使用注册商标的契约形式,是通过合同来实现的。我国商标法第26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期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排他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内、一定地域内和指定的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同时,承担在该期限内、该地域内就相同商品不在许可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义务。二是一般许可(普通性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内、一定地域内和指定的商品上可以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可以同样许可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无论是排他许可还是一般许可,经商标权人特别授权,被许可人还可以进行分许可。但分许可必须是一般许可。
注册商标许可使用有哪些形式?
通常有三种类型:
1.普通许可
即商标注册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合同项下的注册商标。同时,商标注册人保留自己在该地区内使用该注册商标和再授予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我们最熟悉的商业品牌加盟代理就是用的这种方式。商标注册人可以多选择一些被许可人进行商标授权来获取收益。
2.排他许可
这种情况也很好理解,商标注册人只能选择一位被许可人进行授权,而被许可人享有排除第三人使用的权利。这种情况下商标注册人和被许可人的商标使用权是并行的,排他许可只能排除第三方在该地区内使用该商标。如果出现商标侵权行为,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提起商标侵权诉讼,当商标注册人不起诉或者怠于起诉时,被许可人可以单独提起诉讼。
3.独占许可
独占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区内,将该注册商标只许可给一个人使用,商标注册人自己也不能使用该注册商标。这种情况下被许可人相当于“准商标权人”当商标被侵权时,被许可人可以用自己的名义独立提起商标侵权诉讼。只有等到许可合同上的时间到期后商标注册人才能再次使用该商标。
授权商标使用和许可商标使用的区别
授权又称商标许可,是指商标人通过签订商标使用授权合同,授权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被授权者按合同规定从事经营活动(通常是生产、销售某种产品或者提供某种服务),并向授权者支付相应的费用——权利金;同时授权者给予人员培训、组织设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指导与协助。《商标法》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百度一品标局商标注册 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获得商标授权的好处,对于被授权商而言,通过专业化的商标授权途径,获得一个商标的使用权,凭借该商标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形象、经营理念,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较快的速度,较低的风险,使自身产品进入市场并被市场接受,从而可以使企业及产品快速的走向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