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06 浏览次数:次

商标法36条中的恶意 怎么理解
商标法修改在即 恶意抢注末日临头
在近日的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正案(草案)》获得国务院办公会议原则通过,九届人大常委会已把修改《商标法》列入立法规划,这一消息在法律界和企业界引起了强烈反响。法律界、企业界的人士纷纷表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商标法》是一部十分重要的法律,关系到企业和许多个人的切身利益,业界人士希望修改后的《商标法》能够更保护广大企业的合法权益,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
《商标法》为什么要修改?据工商管理局商标局的有关人士介绍,我国现行的《商标法》是1982年通过的,近20年来,全国的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当时制定《商标法》时,全国只有商标3万多个,而目前我国的商标总数已达到100多万个,随着经济体制改革速度的加快,需要《商标法》来规范和调整的内容越来越多,而现行的《商标法》只规定了大的原则,可操作性不强,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因此,适时加以修改和补充是十分必要的。
据了解,制约商标恶意抢注的措施是《修正草案》新增加的主要内容之一。近段时间以来,国内抢注商标事件屡屡发生,其中诉诸法律也难以根本解决的也不乏其例。今年早些时候,天津市全兴体育用品厂状告四川全兴足球俱乐部大肆销售全兴牌运动球类,使自己许多客户对其品牌产生疑虑,不敢与其定货,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请求法院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并公开道歉。“本来四川‘全兴’要状告天津‘全兴’的,没想到自己却成了被告”。四川全兴的代理律师说,两家企业同用全兴商标,四川全兴是在先使用人,天津全兴是在先注册人,四川全兴认为天津全兴是恶意抢注,天津全兴则理直气壮,认为自己是通过合法程序申请注册的,不存在“恶意抢注”,并坚持索赔。对此,四川全兴是“既委屈又无奈”。
全兴的官司尚未了断,北京、青岛、济南三地的亨得利钟表店又为“亨得利商标使用权”对簿公堂,官司打得沸沸扬扬,谁胜谁负尚未见分晓;前不久,北京市一家法院对贵州“老干妈”公司状告湖南华越公司“仿冒老干妈”风味豆豉酱包装装潢一案作出判决,认定湖南华越公司的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但由于此前华越公司申请的“刘湘球老干妈及图”商标几乎在老干妈公司向商标局申请“陶华碧老干妈及图”商标的同时,已得到商标局的认可,法院无法支持华越公司停止使用“老干妈”商品名称的请求。这样的判决似乎有些滑稽,可在为此案召开的法律论证会上,多数法学专家都认为,法院的判决无误,因为法院是无权判决已注册的商标停止使用的,造成这一尴尬现状的主要原因是两个极为相似的商标同时合法并存的现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