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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中的提异议-如何办理对商标提出的异议

发布日期:2022-11-06 浏览次数:


商标法中的提异议-如何办理对商标提出的异议

什么是商标异议?
被异议后大约2个月左右可以在网上显示出来。

很多异议申请都是在初审公告期限即将届满时提出的。

初审公告届满后一个月左右可以下发注册证书,如果没有收到注册证书,很可能就是被异议了。

被异议后大概五个月左右会收到商标局下发的异议答辩通知书,在收到通知书一个月内可向商标局申请答辩或放弃答辩。
如何办理对商标提出的异议
商标异议是指依照《商标法》规定,对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提出反对意见,要求商标局不予注册被异议的商标。提出异议的人为异议人,被异议的商标申请人为被异议人。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有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在商标公告期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那么异议的理由有哪些呢?包括以下几方面:
1、经初步审查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0条的规定,使用了商标法禁用的标志。
  2、经初步审查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28条的规定,侵犯他人在先商标权,申请注册的商标同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或经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
  3、经初步审查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31条的规定,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初审认定的商标侵犯的。
  2、初审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5条的规定,代理人或代表人未经授权,以自己的名义将被理人或被代表人的商标申请注册的。
  3、初审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6条的规定,滥用地理标志,致使公众产生混乱的。
  4、初审认定的商标侵犯他人外观设计专利权或者著作权的。
  5、初审认定的商标侵犯他人在先特殊标志权的。
  6、初审认定的商标是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商标公告期内,有人提出异议,怎么办
商标异议,是指依照《商标法》规定,对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提出反对意见,要求商标局不予注册被异议的商标。提出异议的人为异议人,被异议的商标申请人为被异议人。
根据《商标法》规定,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有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在商标公告期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包括以下几方面:
1、经初步审查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0条的规定,使用了商标法禁用的标志。
2、经初步审查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28条的规定,侵犯他人在先商标权,申请注册的商标同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或经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
3、经初步审查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31条的规定,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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