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是否侵犯了原告著作权-搜狐网站是否侵犯了
发布日期:2022-12-12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我在网上写的一首诗,搜狐网非刊登了,怎样防止日...
1月31日,搜狐爱特信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与北京搜狐在线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在搜狐网宣布,因新浪对搜狐内容的长期抄袭及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对搜狐商誉的严重侵害,于当天正式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请诉讼,状告北京四通利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搜狐认为新浪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触犯了法律。为此,搜狐向法院提出包含新浪停止侵权、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连续一周刊登向搜狐的致歉声明、赔偿搜狐50万元人民币等内容的诉讼请求。
搜狐还称,就新浪剽窃侵权搜狐网站已经充分掌握的证据,目前有关证据已经提交法庭。搜狐不会擅自将众多证据自行披露,因为目前已经进入法律程序,证据对起诉请求的支持需要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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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网站是否侵犯了原告著作权为什么
互联网的便利具有双面性,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为版权侵略者提供了方便之门,那么,当著作权被侵犯时,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著作权被侵犯怎么办?
(1)自行协商。
如果双方能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和解,则既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使侵权人避免声誉的损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调解。
调解不是解决著作权纠纷的必经程序,当事人愿意调解、达不成调解协议或调解后反悔的,都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3)仲裁。
仲裁往往仅限于合同纠纷,而且提请仲裁必须有书面协议或书面的仲裁条款。当事人之间有效的仲裁协议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的,而且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著作权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促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会受理。仲裁作出的裁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应当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定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有法定不应执行的情形的,当事人双方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并依据该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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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民事诉讼。
发生著作权纠纷后,如果双方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不愿意调解协议或是调解后反悔的;而且当事人没有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或是虽经仲裁裁决但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有法定不应执行的情形的,都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是解决民事争端的途径。民事诉讼既适用于侵权纠纷,也适用于合同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