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维护部门-是如何维护自己的版权的
发布日期:2022-12-12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相关部门将如何维护网络音乐版权的秩序?
编辑同志:我在5年前出版了一部小说。最近,我发现某电视台播出的一部电视剧,从故事情节到人物设置均与我的小说雷同。为此,我多次与电视台联系要求他们停播该电视剧,电视台却让我与该剧的摄制单位联系。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陈浩陈浩同志:您来信提出的问题,涉及我国法律关于著作权的相关规定。首先,《民法通则》第94条规定,公民、法人等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据此,您对自己创作的小说作品,享有上述法律规定的著作权。其次,《民法通则》第118条规定,公民、法人的著作权(版权)受到剽窃、篡改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著作权法》第45条规定,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播放、摄制电影、电视等方式使用作品的;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第三、该电视剧的摄制单位、发行单位及播出单位均侵犯了您的著作权,您有权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若协商不成,您有权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您的正当权益。甘肃五环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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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著作权该怎么保护?
版权,又称著作权,包含以下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在我国,著作权是从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的,人身权利中除了发表权外没有期限限制,发表权一经行使即穷竭,如果在作者死后50年内不发表,就不再保护。财产权利的保护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如果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未发表的,不再保护;另外,法人和其他组织视为作者的作品以及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和摄影作品和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保护期都是作品发表之日起50年,创作完成50年内不发表就不再保护。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25年,截止于软件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0年。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