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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 著作权申请需要什么-外版图书办理版权登记

发布日期:2022-12-12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图书 著作权申请需要什么-外版图书办理版权登记

图书的著作权归属是怎样确定的?
你好,你要办的是合同登记还是版权登记?

1、合同登记:
依据版权局《关于对出版外国图书进行合同登记的通知》的规定,以图书形式出版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作品的合同需进行登记,具体内容如下:
  一、凡图书出版单位出版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图书(包括翻译、重印出版)的,应与作品的著作权人签订出版合同,并将合同报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以下简称地方版权局)负责对本地区的(包括中央级出版社)出版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作品的合同进行登记。
  三、图书出版单位,均应在与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作品的著作权人签订出版合同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正本送地方版权局登记。
  四、出版单位在报送合同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请注意,本篇文章来自集群智慧云企服www.jiqunzhihui.net
  (一)《外国图书合同登记表》(以地方版权局要求为准);
  (二)出版境外图书合同原件及其复印件(份数以地方版权局要求为准);
  (三)地方版权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2、版权登记:
外版图书的版权属于图书的原作者,外国出版社、国内出版社都没有版权,只有专有出版权。贵单位与出版社签订的是什么合同,取得什么权利?做版权登记的目的是什么?版权是一种私权利,自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无须履行任何登记手续。作品版权登记是一种自愿登记行为,只是在权利发生纠纷时作为初步证据使用。
希望能帮到你!
外版图书办理版权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很多人会想知道,图书申请著作权和不申请著作权有什么区别?下面就来详细分析图书申请著作权和不申请著作权的区别。图书申请著作权和不申请著作权有什么区别在我国著作权是自动保护的,作品一经产生,无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而进行著作权登记有以下作用:1、为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2、有利于作品、软件的许可、转让,有利于作品、软件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3、个人自我价值的体现,企业创新实力的表现;4、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作品一旦产生,著作权就自动产生,无需像商标权、专利权一样必须经过申请和审批才能获得。因此,著作权一经产生,就受到法律保护,但却没有像《商标注册证》一样的权利证书。但在著作权受到侵犯时,权利人必须提供自己是著作权人,享有著作权的证据。此时著作权人若很难举证自己是作品的创作者或权利继受人,尤其是当一件作品设计的时间较长,或是委托他人设计,或是职务作品的时候,更难以收集原始证据,难以确定著作权人,给权利人主张权利造成极大的困难。著作权自愿登记制度就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设置的,如果权利人在作品创作完成后,先进行著作权登记,则在举证的时候,只需要出示登记中心颁发的证书,就会得到法院或有关机关的认可。著作权证书大大减轻了权利人的举证责任。因此,进行图书著作权登记对于防范风险较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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