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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标的国际保护,所需材料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2-06-01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什么是商标的国际保护,所需材料有哪些

  什么是商标的国际保护
 
  《巴黎公约》是世界上最早的保护工业知识产权的国际性条约,也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下的非常重要的公约。它保护的范围除发明专利、工业品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外,还包括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等。1891 年 4 月 14 日签订了《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这是商标国际保护的又一重要国际公约。签订该协定的目的是建立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统一管理的商标国际注册制度。1989 年 6 月 27 日在马德里外交会议上通过了《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书》,该协定书以法文、英文、西班牙文签署,都是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的。我国已于 1989 年 10 月 4 日正式成为《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的成员国。与商标国际保护有关的公约、条约、协定还有:《商标注册条约》(1973 年 6 月 12 日在维也纳外交会议上通过)、《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1957 年在法国的尼斯签订)、《商标图形要素国际分类维也纳协定》(1973 年 6 月 12 日在奥地利维也纳外交会议上通过)、《制止商品产地虚假或欺骗性标记马德里协定》(1891 年在马德里签订)、《保护奥林匹克会徽内罗毕条约》(1981 年 9 月 26 日在内罗毕通过)等。
 
  注册国际商标所需材料
 
  (1)申请书。所有国家都规定要填写申请书,除美国规定申请书必须由申请人自己填写外,其他大多数国家不作规定,申请书可由代理人代为填写,中国也接受这种申请,因为商品分类各国规定不同,申请人往往弄不清如何填写,只好将事先签好字的空白申请书委托代理人填写。
 
  此外,各国大都规定每件商标应填送1份申请书,也有少数国家例外,只要商标相同,允许几种不同类别的商品只填写1份申请书。
 
  (2)委托书。委托书是商标申请人委托并授权代理人办理申请商标注册的重要文件。绝大多数国家规定申请注册时都要附送委托书。
 
  办理委托书手续也不尽相同,一般说,发达的国家要求比较宽,如美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家,要求委托书由申请人签字就可以,不需要再经过公证和认证手续。有些国家则要求委托书必须办理公证或认证手续。中国规定委托书要经过公证,但如果对方国家不需公证或认证,中国也按对等原则办理。
 
  (3)本国注册证件。有些国家,如马德里协定的一些国家和中东阿拉伯国家规定,申请商标注册时,须提交该商标在其本国注册的证件。一些国家对中国商标法公布前所发的没有注册有效期限的注册证,还要求中国注册机关提供这个商标有效期限为10年的证明。
 
  (4)国籍证明书和企业登记证明书。国籍证明书是证明申请人国籍的证件。申请人如果是公司组织,只要在其本国取得证明它是根据该国法律组织而成的公司即可以了。有的国家规定可以提交企业登记证明,或以公司、商业登记摘录代替国籍证明书。
 
  (5)其他证件。有少数国家还要求附送一些其他文件,如瑞士要求企业地址证明;南也门要求商标所有权声明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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