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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气包马小跳》侵权案审结,获赔1100余万元

发布日期:2022-06-20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淘气包马小跳》侵权案审结,获赔1100余万元

  《淘气包马小跳》拥有诙谐幽默的特色,通过描写一群调皮孩子的快乐生活以及他们和家长、老师、同学的好玩故事,映射当代儿童的现实生活和内心动态,倡导理解、沟通,主张鼓励孩子建立健康、积极的生活态度和行为方式。另外,马小跳同名歌曲由著名歌手胡灵演唱。
 
  北京信合精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称涉案作品是自己根据杨某同名系列故事书《淘气包马小跳》委托他人所创作的,是该作品的著作权人。后来为了出版该作品而与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签署了《图书出版合同书》并陆续出版了涉案作品。
 
  此后,北京信合精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称与安徽少年儿童出版及杨某共同签署了《解除协议》,但发现安徽少年儿童出版依然继续发行该作品。北京信合精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认为上述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便将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图书大厦有限公司、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定,北京信合精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为涉案作品著作权人无误,杨某并非涉案作品著作权人,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杨某授权下出版发行涉案作品的行为侵犯了涉案作品的著作权,而中关村图书大厦已提供图书合法来源证明,不应承担责任。
 
  综上,法院判令四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杨某连带赔偿北京信合精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100万元及合理开支3170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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