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_集群智慧云企服
全国客户服务热线:4006-054-001 疑难解答:159-9855-7370(7X24受理投诉、建议、合作、售前咨询),173-0411-9111(售前),155-4267-2990(售前),座机/传真:0411-83767788(售后),微信咨询:543646
企业服务导航
当前位置:主页 > 帮助中心 > 资质百科

如何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发布日期:2022-08-04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如何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派发、派发条件、派发程序及其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过渡等问題予以明确。2014年10月23日之前,国务院規定对食品经营户必须坚持先证后照,未获得前置审批文件,不可申办注册登记手续。
 
  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负责人、经办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需验原件);
 
  5、食品流通单位需配备持b类(食品流通)合格证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6、与食品经营有关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图;
 
  7、与食品经营有关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8、操作流程;
 
  9、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0、特许经营项目流通许可承诺书。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需具备的条件:
 
  1、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的主体想要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首先就需取得合法的主体资格,比如获得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
 
  2、食品流通许可具体审查条件,各类食品经营单位的具体审查标准在《深圳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标准(试行)》;
 
  3、被吊销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连带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从处罚决定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4、以虚假材料或隐瞒实情获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将在1年内不能申请。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当方式获得许可的,被许可人3年内不能再次申请。

如何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