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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和版权法-《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种类

发布日期:2022-11-23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著作权法和版权法-《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种类

著作权法颁布前的作品是否享有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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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地图的著作权属于制图主体。评论员文章的著作权属于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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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包括?
著作权与著作关的权利概念是的。

著作权包括人和财产权:
人身权:发表权,修改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其他权利。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邻接权一词译自英文
neighboring
right,意思是与著作权邻近的权利。在我国著作权法中,这种权利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包括:表演者、录音制作者(也称唱片制作者)和广播电视组织(也称广播组织)对其表演活动、录音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一种类似著作权的权利。 内容来自https://www.jiqunzhihui.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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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是不受著作权法...
中国权法存在的不足

(一)著作权法的行使范围相对模糊

著作权法的行使范为著作权的核心内容之一,
是中国著作权法需要慎重对待的组成
部分,
但是由于著作所涉及的领域、
体裁,以及种类等的不同,著作权法出现了著作的定义
不够严谨、
著作的分类不够科学、
著作的种类不够齐全,
以及著作的具体种类定义不够科学
等问题,
正是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著作权法的行使范围模糊,
界定标准不够明确,
也因
此而带来了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使得相关人士都受到了不同程度上的困扰。
从某种意义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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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著作权法的行使范围的合理不但体现了法律对著作权人付出时间和心血所得的最终成果

的保护,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著作权人对自己原创著作的合理使用的权利。

(二)著作权法对作者的维护力度有限

作品是作者的思想和个性的体现,
是作者的心血铸成的智慧结晶,
应当保护作者的权利,
而著作权法的颁布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维护作者的权利。
但是,
在信息化时代,
随着
互联网的普及,
各种各样的文学和艺术作品传播环境也越来越广泛,
可是也越来越难以约束,
尤其是网上所传播的一些作品并没有标注作者或者没有明确标出作者,无论是转载者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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