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新闻不适于著作权保护-为什么时事新闻不适
发布日期:2022-11-23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为什么时事新闻不适用于著作权法保护?
著法调整的是著作权人、著作权使用人之间的关系,寻求的是二者利益的平衡,一方了激励权利人创作更多更优秀的作品,另一方面也为了让他人看到更多更优秀的作品。
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重在描述事件发生的事实,时间性、空间性、意识形态性都很强,目的是为了更广泛的传播,理论上是让人人都可以知晓。如果纳入著作权法保护,这种目的就无法达到。
新闻评论受著作权法保护吗
据《著法》的:新闻不适用著作权法的保护.因为时事新闻不具有著作权客体必须具有的独创性,只是对新闻事实的直接记录,为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而对时闻的著作权予以适当的界定和限制,使公众能够尽可能迅速广泛地了解时事新闻、了解大事和国际形势,这是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的. 内容来自,百度搜索集群智慧云企服
《著作权法》还规定了在一定范围内,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支付报酬,基于正当目的而合理使用他人作品的情况.如为学习、研究i和教学目的而使用、为新闻传播而使用等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还规定了“法定使用”的范畴,即不经作者同意而使用作品,但使用人必须向作者支付报酬,包括报刊相互转载文摘、资料,电台、电视台播放已发表的作品或者已出版录音制品,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教科书中汇编已发表的作品片断或者短小的文字、音乐、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出版的作品等情形.
著作权侵权行为时指未经著作权人认可、又无法律许可,擅自对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剽窃、篡改、假冒或以其他非法手段行使作者的权利,从而损害著作权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行为.
沈仁干在其主编的《著作权实用大全》一书中,将“剽窃”定义为“以抄袭的方式将别人的作品(不论是否已经发表)的全部或部分窃为己有,并以自己的名义发表的行为,是侵害著作权行为的一种.” https://www.jiqunzhihui.net/
所以,要避免转载侵权需注意以下几点:
1、著作权人允许转载.(一般报纸上会注明“转载请致电XXXXXXXX”)
2、注明出处.
以下哪项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我国著作权法列明了不受法护的对象:
一、依法禁止出传播的作品;
二律、法规,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三、 时事新闻;
四、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点子或想法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听到有的人说:"这是我想出来的,我有版权。"到底这个想法或点子是否有版权?这一问题涉及的是:著作权法到底保护什么?是思想内容还是思想的表达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