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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曲串烧 著作权-以盈利为目的公开表演,演唱串

发布日期:2022-12-04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歌曲串烧 著作权-以盈利为目的公开表演,演唱串

以盈利为目的公开表演,演唱串烧歌曲,是否侵犯著...
根据著作权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盈利为目的公开表演,演唱串烧歌曲属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表演、汇编其作品,故侵犯著作权。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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