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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的版权-关于杂志名称版权的问题

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杂志的版权-关于杂志名称版权的问题

杂志版权问题
面对这些问题不得不先介绍一下法律规定。

《著作权法》第32条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请注意上述规定中的“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要看你和杂志社有没有约定买断版权或许可使用部分版权。

下面针对你的问题做以下回答:

1、无论何时,如果别人拿这篇文章去投稿,必须在这篇文章上署明你的名字,并且别人不得修改你的作品(不影响作品实质内容的文字修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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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它问题需分三种情况来回答:
第一种情况,你没有和杂志社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这种情况下,所有的权利还是你的,你有权再投稿、再获报酬,当然文章还是完整的归你所有。

第二种情况,你和杂志社签订了《著作权转让协议》,但没有被杂志社买断发行权、复制权、改编权、获得报酬权,只是许可杂志社使用,那也不影响你再投稿、再获报酬,只是你的权利已被别人分走了一部分,但作品形式上还是归你所有,因为永远都必须署上你的名字。

第三种情况,你和杂志社签订了《著作权转让协议》,并被杂志社买断发行权、复制权、改编权、获得报酬权,那么你就不能再投稿、再获报酬了,只是在作品上署着你的名字。
关于杂志名称版权的问题
以后应该能,还是归你呀,你有著作权,稿费是得要。如果不给,或者归他所有,你完全可以告他。无论何时,如果别人拿这篇文章去投稿,必须在这篇文章上署明你的名字,并且别人不得修改你的作品(不影响作品实质内容的文字修改除外)
内容来自,百度搜索集群智慧云


《著作权法》第32条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请注意上述规定中的“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要看你和杂志社有没有约定买断版权或许可使用部分版权。
目前给杂志投稿就是卖版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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