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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作品的著作权_无论-合作作品的著作权,无论

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_无论-合作作品的著作权,无论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无论何种著作,合作方都不可以...
您好,可以,约定优于法定。
约定:民事法律适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法律尊重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不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况下自行处分权利,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将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其中一方所有,法律也是认可的。
法定: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则可给出更为周详的法律意见。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

如前所述,我国立法对于合作作品的规定是采“二要素说”的,也就是说,我国的合作作品的外延比较广泛,其中不同的合作作品具有各自不同的特点,有必要根据这些特点对合作作品进行分类,然后更有针对性地研究其著作权行使的问题。 (1)合成作品作者的内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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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立法规定:“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5条规定:“合著的作品,著作权(版权)应当认定为全体合著人共同享有;其中各组成部分可以分别独立存在的,各组成部分的著作权(版权)由各组成部分的作者分别享有。”
有学者认为,在合成作品中存在两类著作权人,一是“整部作品著作权人”,二是“按份共有的著作权作者”,后者对整部作品不享有著作权,只分别对自己完成的部分享有一种“整体版权”之后的“分版权”。
首先,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而在前面讨论的确定合作作者身份中,我们已经知道,只要其劳动的结果最终构成了作品的独创性的成分,就是合作作者,并非要求合作者必须在创作上互相类似,在数量或质量上相当。因此,包括“按份共有的著作权作者”在内的所有作者都是合作作者,都应当就合作作品的整体享有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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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我们知道,按份共有是指两人以上对同一项财产按照份额享有所有权。其法律特征为:
①各个共有人对于共有物按照份额享有所有权;
②各个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物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③各个共有人的权利并不仅限于共有物的某一部分上,而是及于共有物的全部。
即使“合成作品是按份共有”这一说法成立,也不能认为“按份共有的著作权作者”的著作权仅限于自己创作的部分,而不能就合成作品的整体享有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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