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中的创作史-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著作权法
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著作权法是多少年制定的大清著作权律
中国的著作权法要是真正追溯起来,可以追溯到清朝。在中国20世纪初叶。1910年清朝政府颁布了中国的第一部著作权法———《大清著作权律》,此外,以后的1915年和1928年,中国当时的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也先后颁布实施了各自的著作权法。关于中国的著作权法背景——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废止了旧政府的一切法律。但政府有关部门也制定了一些保护作者权益的行政规章,如《书籍稿酬试行办法》、《剧本上演报酬办法》等。1980年3月3日,中国政府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递交了加入书,3个月后,中国成为该组织成员国。
1986年4月12日,中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明确“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1990年9月7日,中国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该法从1991年6月1日起实施。经国务院批准,版权局于1991年5月30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该条例与著作权法同时实施,1991年6月4日,国务院发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该条例从1991年10月1日起实施。
1992年10月15日和10月30日,中国分别成为《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的成员国。1993年4月30日,中国成为《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的成员国。此前,国务院于1992年9月25日发布了《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对中国著作权法中某些与伯尔尼公约不尽一致和不尽明确的地方作了进一步的规定。
1994年7月5日,中国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对中国刑法作了补充。1997年3月14日修订、199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设定了“侵犯知识产权罪”,将“决定”的内容纳入刑法,进一步完善了著作权法。 本文来自集群智慧云企服https://www.jiqunzhihui.net/
此外,国务院还于1994年8月25日发布了《音像制品管理条例》,1995年7月5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中国在短短的十几年时间里,建立起了既符合中国国情又与国际公约、国际惯例相协调的著作权法律体系。至此才是我们现在的著作权法真正的版本:
英文:Copyright Protection Act 本文来自集群智慧云企服https://www.jiqunzhihui.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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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可以成为著作权法中的作品
作者:陈家金 时间:2012-08-16 著作权法只保护作品的表达形式,不保护作品的思想、思路、观念、创意等。例如,某甲是著名的历史学家,通过大量研究,得出一个结论:杨贵妃辗转东渡日本最终病死在日本,于是将该结论写成一篇学术论文,该文引用详细的历史资料佐证,文章还附录了杨贵妃东渡日本的线路图、杨在日本的起居生活等情况。该论文五千余字。某乙受到启发,借用甲的观点并展开,写了一本20万字的小说。因甲的思想不受保护,乙当然可以借用,所以乙不侵权。再举一个相似的案例,1989年,红学家霍国玲姐弟合作学术论文《红楼梦中隐去了何人何事》,文章提出新的观点:曹雪芹被雍正抄家,其相好竺香玉被选入宫中,成为了皇后,雍正13年,曹玉竺二人设法用丹砂将雍正毒死,事后竺香玉自杀,曹雪芹则写下《红楼梦》。该论文2万余字。另一个红学爱好者富振华受其启发,围绕前述论文的观点,写下了25万字的《红楼春秋》。因为著作权法不保护思想,所以富振华借用前者的观点,并不侵犯前者的著作权。著作权法之所以不保护思想,原因在于,当今社会是民主社会,在民主社会里,思想是自由的,思想不能为任何人垄断;再者,著作权法赋予作者一定限度的垄断权,是为了鼓励创作,产生更多更好的作品,如果禁锢人们的思想,将限制创作,这显然与著作权法的立法宗旨相违背。当然,有时候,作品的思想与作品的表达不容易区分,因为思想总要通过一定的形式表达。例如,甲写一本小说A,乙用同义词替换的方式将A小说重新撰写形成B。严格意义上讲,B的表达形式肯定不同于A,但是并不能因此就得出B是新作品、乙不侵权。一般来说,任何小说都有一个主题,为了表达该主题,作者会构建一系列人物、主要事件、人物出场顺序、人物性格、场景、情节、故事结构等具体细节要点,将这些细节要点通过文字具体表达出来的时候,就形成该小说的具体表达。如果抄袭该具体的文字表达肯定是侵犯了该小说的表达形式,是侵权;如果抄袭该小说的主要人物、主要事件、人物性格、场景、情节、结构等具体细节要点,形成一部与原小说等同的小说,各种细节表达都一样,其差别仅仅在于文字的具体组合,该做法也侵犯了前一作品的基本表达。例如,二月河写成一部小说《雍正王朝》,某漫画家根据前述作品创作出漫画版《雍正王朝》,虽然二者具体文字表达不一样,前者用文字表述,后者采图画形式展现,但是前后作品的人物、情节、顺序、场景、故事结构等具体细节要点均相同,后者就侵犯了前者的作品表达形式。如前所述,对他人作品表达全文照抄是侵权,通篇采取同义词替换是侵权,对具体细节要点的全部挪用是侵权,但仅仅借用他人文章的思想和观念不侵权,那么如何把握侵权与不侵权呢?本书作者认为,应该以所属领域普通作者和普通读者为标准,以作品的基本细节要点为基础,对两作品进行全面比较,如果所属领域普通读者和普通作者认为,两者完全相同或者是基本相同,就可以认定后者侵犯前者的表达,后者是侵权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