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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自作品_起产生-5. 请判断:著作权自作品发

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著作权自作品_起产生-5. 请判断:著作权自作品发

软件著作权产生的时间

根据《著作权法》第2条以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6条的规定可知我国著作权实行“自动生效”原则,即作品创作完成后无需履行任何手续就自动享有著作权。我国著作权法是从199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毫无疑问适用于1991年6月1日以后创作完成的作品。但对于在1991年6月1日以前创作完成的作品,是否就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根据《著作权法》第59条可知:《著作权法》不仅保护其生效后创作的作品,也保护它们生效前创作的作品,只要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作品尚未超过保护期,在《著作权法》生效后,都享有著作权。即著作权法具有一定的追溯力。在《著作权法》生效前实施的著作权侵权和违约行为,当事人产生纠纷的,只能依照行为发生当时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处理。只有在著作权法生效以后发生的著作权纠纷才能适用《著作权法》的规定,即著作权法不具有完全的追溯力。《著作权法》在2001年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涉及实体性规定的重要修改就包括作品的种类、权利的内容、保护期、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的范围和条件等等,并增加了临时措施、证据保全、举证责任倒置等有利于著作权人和邻接权人的程序性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著作权法》第五十九条本法规定的著作权人和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在本法施行之日尚未超过本法规定的保护期的,依照本法予以保护。本法施行前发生的侵权或者违约行为,依照侵权或者违约行为发生时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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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请判断:著作权自作品发表之日起产生。 (A) 正...
一、著作权的产生和灭失
(一)自动保护原则与自愿登记制度
自动保护原则是著作权法律制度区别于专利、商标等其他知识产权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根据《著作权法》第2条第1款和《实施条例》第14条的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完成之日起产生,不依赖于任何审查或者登记程序。
“作品完成”是指一项创作成果具备了法定的条件,特别是包含了必要的独创性。至于它停留在实际创作过程中的哪一个阶段并不重要。
作者在其创作过程之中,各个阶段上形成的相对独立的成果(例如,一篇文章的前后数稿、一本书的新旧版本等)都是作品,因而都分别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一般而言,作者的死亡、作品的发表或者出版,对于著作权的产生来说并不重要。但是,在有的情况下,外国人的著作权自其作品在中国出版之日起产生(《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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