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著作权归属证明-法院判定委托作品著作权归
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委托别人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归谁?
不管是怎样的作品,其实都是要确定著作权的,毕竟著作权一确定,那么著作权人就会享有相应的权利。那要是委托作品的话,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该如何确定呢?下面八戒知识产权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确定方法。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该如何确定?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该如何确定?着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着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着作权属于受托人。1、受托人和委托人可以自行约定着作权的归属。这一方面是尊重作者也即受托人的意愿,另一方面是为了方便委托人有效的使用作品。但是,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其归属的仅限于着作财产权,而不包括着作人身权。着作人身权只能属于受托人。2、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法律规定着作权属于受托人。这是因为受托人接受委托创作完成作品,是委托作品的作者。基于保护作者、鼓励创作的立法目的,在无约定的情况下,着作权应当被赋予受托人。当然,受托人在享有着作权的同时也受到如下的限制:(1)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委托作品提供给委托人使用。委托人有权在约定的范围内使用。如果没有约定使用范围,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现实中,有些艺术摄影企业为了垄断顾客日后的加印照片生意,借口对顾客的艺术照有着作权,拒绝履行上述义务,扣留照片的底片。对这种行为,顾客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2)受托人行使着作权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妨碍委托人的正当使用。比如受托人接受委托设计商标标识后,不论委托人是否将该商标注册,都不得再以侵犯发表权为由阻止委托人在其商品、服务上使用该标识,也不得许可委托人的竞争对手使用该标识。关于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该如何确定?这一问题小编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有更多关于版权的问题,大家可以继续关注八戒知识产权,或电话联系我们。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的定义与归属是什么?
委托作品是指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创作的作品,一般作品的著作权归创作者所有,但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可以通过委托合同进行约定。下面来看看法院判定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的裁判规则。法院判定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的裁判规则1.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2.未明确约定著作权归属的委托创作作品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可在约定或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1)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2)委托作品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仍然享有使用作品的权利;双方没有约定使用作品范围的,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3.经委托参与创作的合作作者有权在约定的范围内或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使用合作作品。合作作品和受委托创作的作品是对作品采取不同标准加以区分的结果。合作作者之一如果是接受其他合作作者的委托参与合作创作的,委托其参与创作的合作作者有权在约定的范围内或者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使用合作作品,而无须与受托参与创作的合作作者再次协商。4.我国著作权法制定以前委托创作作品的权属及其性质定位仍应受现行著作权法调整。我国著作权法制定以前委托创作作品的权属及其性质定位仍应受现行著作权法调整。在界定委托人使用作品的范围时,应综合考量行为所处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立法状况、相关权利主体的认知能力、相关行业经营规律与交易习惯、委托人对委托作品现有知名度和显著性的贡献程度及其使用行为是否给作者带来实质性的经济损失等因素。其实需要版权登记的情况有很多,如自己的作品需要进行交易,买方有可能需要卖方提供确权证明,以保证所获得之许可的确来自该卖方。实践中,作者把书稿给出版单位查看之前、编剧在把故事大纲或完整版交给制片方之前,以及计算机软件开发完成之后等等,通常都需要进行版权登记。相比于没有作登记而遇到需要确权的情况(比如遭遇侵权纠纷),这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版权保护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