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酬著作权转让-领取稿酬后的作品著作权属于谁
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写书出版社付了稿费那版权就是他们的了么?
著作权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两个部分。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性等权利都属于人身权。
财产权就包括您说的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等。
二者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故特需他人使用并收取费用后,并不影响著作权中人身权利部分。
领取稿酬后的作品著作权属于谁?
包含著作权(版权),但是一般出版社为了避免法律纠纷,考虑利益问题,都会要求作者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也就是稿件一经采用,著作权(版权)归出版社所有。因而,著作权也就没有相应的报酬!
可否向事业单位支付其单位内人员编写作品的稿费(...
简单来说就是给你钱
意思是说给你钱,这个钱包括了期刊给你的稿费以及你文章的使用权,比如说期刊把你的文章拿去转载什么的,就不再给你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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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你把文章投给了XX期刊,它给你1万的稿费,之后,XX期刊把你的文章转载到XX报纸或其他传媒上,它就不再另外给你稿费了,简单来说,1万把你的文章买断了,版权还是你的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著作权区别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中,包括两个所得,其中稿酬所得不按照特许权的使用费所的征税,而是按照稿酬所得征税。
稿酬所得:
(一)范围: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包括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 内容来自,百度搜索集群智慧云企服
(二)性质:稿酬所得具有特许权使用费、劳务报酬等的性质。
(三)对报刊、杂志、出版等单位的职员在本单位的刊物上发表作品、出版图书取得所得征税问题
1.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一)范围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