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过错责任原则网络著作权-小说的侵权问题,_集群智慧云企服
全国客户服务热线:4006-054-001 疑难解答:159-9855-7370(7X24受理投诉、建议、合作、售前咨询),173-0411-9111(售前),155-4267-2990(售前),座机/传真:0411-83767788(售后),微信咨询:543646
企业服务导航
当前位置:主页 > 企服学院 > 版权学院

无过错责任原则网络著作权-小说的侵权问题,

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无过错责任原则网络著作权-小说的侵权问题,

司考:著作权侵权的过错责任原则
根据《著作权法》第47条的规定,只要有侵权行为,即应承担侵权责任。过错不是其承担责任的构成要件。丁制作挂历虽然经过丙的同意,但是丙并不是《鸟巢》这一作品原件的著作权人,无权处分原件的著作权,因此丁没有得到合法授权,而未经著作权人乙的许可将《鸟巢》制作成挂历销售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著作权侵权行为,无过错不能免责,其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选项D不正确。
小说的侵权问题,
根据《著作权法》第47条的规定,只要有侵权行为,即应承担侵权责任。过错不是其承担责任的构成要件。丁制作挂历虽然经过丙的同意,但是丙并不是《鸟巢》这一作品原件的著作权人,无权处分原件的著作权,因此丁没有得到合法授权,而未经著作权人乙的许可将《鸟巢》制作成挂历销售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著作权侵权行为,无过错不能免责,其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选项D不正确。 内容来自,百度搜索集群智慧云企服




无过错责任原则网络著作权-小说的侵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