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版权法的特点-为什么美国的著作权法叫《数
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美国版权法的美国版权登记
您好!
数字千年版权法,即数字千年版权法案,英文全称“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简称DMCA。中文也称“千禧年数字版权法”。
根据维基的说法,DMCA的D是数字,因为这法律主要是涉及到了数字的问题,M是千年,因为快到千禧年,CA版权法案,是法律名。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美国版权法的四条标准
美国国会发布的第一部版权法是1790年版权法,这部法律保障作者14年出版"地图、图表和书籍"的专权,此后假如作者还活着的话他可以继续延长14年这个专权.这部法律没有规定其它作品如音乐创作、报纸的版权,它特别注明不禁止拷贝外国作家的作品.当时大多数作品没有申请版权:从1790年到1799年在美国出版了1.3万部作品,只有556受版权保护.
来源
第一部美国版权法是于1790年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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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法的制定,来自于美国宪法第一条第八款的授权: "议会有权......为促进科学和实用技艺的进步,对作家和发明家的著作和发明,在一定期限内给予专利权的保障......"
规范版权的法律
在美国,规范版权的法律主要有
1790年版权法
1909年版权法
1976年版权法
1998年版权期间延长法案(Sonny Bono Copyright Term Extension Act)
1998年数字千年版权法
2005年家庭娱乐和版权法
对美国有效的国际协定
对美国有效的国际协定主要有:
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品公约
与知识产权有关贸易协定
《WCT公约》
规则
目前在美国作家死后70年内拥有版权,假如作品是集体创作或是1978年1月1日以前发表的,那么其版权保持75至95年.1923年以前发表的作品均属公有领域.但这个规则也有例外,一些1963年的作品已经进入公有领域,而另一些早于1923年的作品重新被申请版权因此依然受版权保护.出于法律的改变,到2019年为止不会有作品进入公有领域. 请注意,本篇文章来自集群智慧云企服www.jiqunzhihui.net
历史和细节
此后版权法被多次改变来适应新技术如录音的出现,也来扩展保护的时间,此外还有一些其它的改变.美国法庭对宪法第八款的理解是版权的目的是鼓励创造对公共有利的作品,因此假如公共利益与作家利益之间产生冲突的话,那么公共利益比作家利益的地位高.这个理解方法导致了合理使用法律的产生.一些版权拥有者试图扩展法律为他们提供的版权的应用范围导致了滥用版权.
美国版权法区分"主意"和"实行"这两个基本概念,但这两个概念之间的界线不十分明确.一份描写一个工业过程的论文受版权保护,任何人未得到作者允许不准拷贝这份论文,但这个工业过程本身不受版权保护,它可以受专利保护.另一个作者可以用他自己的语言来描写同一工业过程而不侵犯原作者的版权.至于一个故事、一部小说或电影中的人物是否受版权保护不同的法庭意见不同.1976年版权法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