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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对传统著作权保护的不足-网络著作权的概念

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谈谈对传统著作权保护的不足-网络著作权的概念

传统版权和数字版权保护的范围有区别吗?
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在为人们获取信息提供便利的同时,也深刻地影响了传统知识产权的管理模式,对现行的版权制度提出了挑战。而版权保护,是互联网络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中最为突出的。在这一背景下,如何有效利用版权保护制度,通过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和应用来促进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是知识产权界和互联网产业界共同关心的问题。

  数字网络环境 版权保护迫在眉睫

  网络环境下的版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并已成为当前世界各国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普遍关注的问题。

  网络传播背景下的版权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版权作品的种类和数量快速增加,版权作品的创作、传播、使用队伍不断壮大。数字技术的应用和互联网的普及在一定程度上,使更多的人参与创作,并自行将作品传播给社会公众。每一个网民都可能成为版权作品的创作者、传播者和使用者。第二,网络环境下的版权保护新问题层出不穷、矛盾越来越突出。数字网络技术日新月异,利用网络的方式也不断发生变化。网络版权保护也不断面临新的问题。第三,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版权保护的难度增大。随着网络带宽的增加和传输质量的提高,人们复制、传播与使用他人作品变得更加容易。任何一个人只要点击鼠标就可以获得作品,并将其再次传播出去。数字化的作品较之传统形式的作品更易被侵害。第四,一些网站未经授权,大量非法复制、上载和传播他人的作品,或以私服、外挂等非法形式从事互联网游戏经营。这不仅严重侵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互联网正常的经营传播秩序,影响了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而且将对图书、音乐、影视等传统产业带来灾难性的冲击。 集群智慧云企服https://www.jiqunzhihui.net/

  互联网产业的发展,离不开产品和内容的创新,而这种创新必须有完善的版权制度加以保障。只有妥善地处理好传统作品在网络环境下的授权、使用的关系,才能实现互联网与传统出版、音乐、影视产业的协调发展。因此,能否进一步完善版权保护制度,有效保护网络版权,打击在线盗版行为,对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打击网络侵权 制度保障日臻完善

  网络环境使得著作权的地域性逐渐模糊,著作权的国际保护在网络数字环境下进行了相应调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96年出台的两个新条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将最初的伯尔尼公约带入了数字时代。

  信息网络传播权所调整的传播行为至少包括了将网下作品数字化处理后连接到互联网上的上载行为,以及将已在互联网上刊载的作品在网络中继续传播的转载行为。就此两种行为对作者的影响而言,对上载行为的控制尤其重要。作品一旦被上载到互联网上,就会有很多人对其进行使用,若对作品未采取技术保护措施,作者乃至网络服务商都很难对其他人的使用进行控制。从这个意义上说,作者控制其作品网络传播的重心是对其作品上载到互联网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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