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著作权规定-我国著作权法所规定的表演_集群智慧云企服
全国客户服务热线:4006-054-001 疑难解答:159-9855-7370(7X24受理投诉、建议、合作、售前咨询),173-0411-9111(售前),155-4267-2990(售前),座机/传真:0411-83767788(售后),微信咨询:543646
企业服务导航
当前位置:主页 > 企服学院 > 版权学院

根据我国著作权规定-我国著作权法所规定的表演

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根据我国著作权规定-我国著作权法所规定的表演

我国著作权法所规定的表演权包括哪些
一、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第十条(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二、版权局关于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中“表演”的具体应用问题的解释
(1999年12月9日国权〔1999〕43号)
  在实施著作权法律、法规的过程中,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以及音乐作品的使用单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中的“表演”的具体应用问题有不同的认识。为准确理解和执行著作权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对该条例第五条中的“表演”解释如下: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的“表演”,即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的“表演”,指直接或者借助技术设备公开再现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无论表演有无营利目的,只要是公开的,都属于著作权法所指的表演。表演的形式分为两种:第一,指直接演唱歌曲、演奏乐曲、上演剧本或朗诵诗词等形式的现场公开表演;第二,指借助技术设备公开播送、放映录音或音像制品等形式的公开表演,也称机械表演。 集群智慧云企服水印https://www.jiqunzhihui.net/
  以机械表演的形式公开表演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使用者应该事先取得著作权人或者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的许可,并且支付相应的报酬。著作权人或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许可使用。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发放许可使用收费标准应当报版权局批准。

个人以为,之前两位朋友的回答中所表述权利内容的并非是表演权的分类,而是对表演权的不同使用方式。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作者对自己创作的著作都...
如果是个人作品 自作品成立之日起即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 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为作者死亡后五十年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原始取得方式
按相关法律规定,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制度的具体情形: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本文来自集群智慧云企服https://www.jiqunzhihui.net/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根据我国著作权规定-我国著作权法所规定的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