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历版权信息怎么写-我画的东西被人买了版权
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在网站上发布别人的简历需要版权吗。
一般简历要打印,标题、小标题可以用华文黑体、冬青黑体等美观雅致的字体,正文用书宋类的宋体(方正书宋、方正新书宋、汉仪书宋一、汉仪书宋二等),这类宋体比中易宋体(即 Windows 自带的宋体)要粗一点,看着不会那么孱弱、刺眼。
简历中使用有版权字体是否会涉及侵权呢
一般简历要打印,标题、小标题可以用华文黑体、冬青黑体等美观雅致的字体,正文用书宋类的宋体(方正书宋、方正新书宋、汉仪书宋一、汉仪书宋二等),这类宋体比中易宋体(即 Windows 自带的宋体)要粗一点,看着不会那么孱弱、刺眼。
我画的东西被人买了版权,在我做简历时能用上吗?
您好,
1、如果只是供自己使用,不以营利为目的,则属于《著作权法》中合理使用的范畴,不会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2、如果将含有他人版权字体的简历进行销售或者其他获取利益的方式,包括直接利益与间接利益,则视为以营利为目的,此时需要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否则构成侵权。
2、法条依据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