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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表营利性表演著作权人-如果侵权人不出于商

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已发表营利性表演著作权人-如果侵权人不出于商

如果将别人的作品,刊登在非营利性杂志上(比如校...
1、是否营利目的,只是侵著作权要件之一,营利是侵权的充分条件但不是必要条件。即使没有营利目的的要件,但有其他侵犯著作权的条件时,也可能会构成侵权。比如,未经允许将他人作品复印成册后免费发放给边远地区贫困孩子,虽然也没有营利目的,但仍然涉嫌侵犯了为原著作者的发表权、传播权等权利。

2、你说的情况:未经允许自己朗读、自己欣赏,不会侵犯著作权;但如果将作品录音,可能涉嫌侵犯原著作者的复制权;如果加以传播,可能侵犯作者的发行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
建议事前取得作者许可。当然,如果传播面不是很大、获利不多或者未获利,作者也可能不予追究、也就不会有什么事,或者因你的传播能为作者带来更好、更广泛的影响,也许能得到作者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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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假若作者本人不追究,出版社能不能追究?”:这要看作者和出版社签的合同的内容,如果作者将部分或全部著作权转让给了出版社,出版社有权追究。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以盈利为目的公开表演,演唱串烧歌曲,是否侵犯著...
这个情况未必侵权。
1 纠正某些观点,盈利与否不是版权侵权的要件,只是是否构成合理使用时的考量因素之一。是否侵犯版权 关键是看是否做了版权禁止做的事。
2 朗读别人评书,涉及两个权利,其一,评书文字作者的权利;其二,评书表演者的权利。
对于 评书表演者,无权禁止你模仿表演,因而你没有侵犯他的权利;
对于 评书文字作者,要看其作品是否还受版权法保护(作者生前和死后50年内),如果还受保护,那么你的表演行为侵犯其 表演权 ,别人可以禁止(有例外,稍后再论述);如果不受保护,那么你自然可以随便表演,和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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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即便是侵权,根据你行为性质,你有可能是免责的,
首先 如果是非网络性质的,表演可以根据 合理使用免责(个人学习或欣赏),传播要看是不是向不特定多数,小范围内,比如好友之间,是构不成著作权意义上的传播的。
其次 如果是网络性质的 没有个人欣赏的免责事由,因此是侵权的。

其三,出版社享有的权利不会大于作者,比如出版社购买了发行权,未必就购买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你需要得到谁的许可,要看谁享有你欲施行行为所受控的权利,因此,情况是不确定的。
想在喜马拉雅FM上朗读一些书籍(纯属个人兴趣,不...
这个情况未必侵权。
1 纠正某些观点,盈利与否不是版权侵权的要件,只是是否构成合理使用时的考量因素之一。是否侵犯版权 关键是看是否做了版权禁止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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