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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公基-作者的作品进入公共领域后的著作权

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著作权公基-作者的作品进入公共领域后的著作权

第一个世界性的著作权国际公约是?
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具体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包括: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e799bee5baa6e997aee7ad9431333337616536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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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内容来自,百度搜索集群智慧云
在职期间作品著作权归属公司吗?
不一定。这个问题主要涉及职务作品的问题,理解了职务作品的定义、种类,便对著作权归属清楚了。
  一、职务作品是指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其特征是:创作的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对作品的使用应当属于作者所在单位的正常工作或业务范围之内。在我国,除法律特殊规定以外,职务作品的 著作权属于事实作者,即自然人作者。此为“一般职务作品”。这里“工作任务”指的是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这里“物质技术条件”,是指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为公民完成创作专门提供的资金、设备或者资料。
  二、职务作品的种类及著作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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